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支持单位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7日-28日
地点:青岛市高新区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城阳区祥源路滨河公园南侧)
六、参赛单位
各区(市)代表队
七、组别设置及年龄规定(共12项)
(一)年龄、组别设置
男、女甲组:2013.1.1-2014.12.31出生
男、女乙组:2015.1.1-2016.12.31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女甲组(6项)
皮艇200m,皮艇男女混合团体,划艇200m,划艇男女混合团体。
男女混合团体比赛项目为2人,单人单独出发,以时间相加的形式进行比赛,按照总时间最短进行排名。
2.男、女乙组(6项)
皮艇100m,皮艇男女混合团体,划艇100m,划艇男女混合团体。
男女混合团体比赛项目为2人,单人单独出发,以时间相加的形式进行比赛,按照总时间最短进行排名。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青岛市户籍或学籍,非青岛户籍的学龄前运动员必须由区(市)教体局出具就学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按学籍或就学证明确定代表单位,学籍建立时间至少为运动员信息注册前一个学期(学龄前就学证明和一年级新建学籍除外);因输送至市级训练单位备战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而变更学籍的运动员代表输送区(市)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应对选手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各单位需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以上)并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心电图、血压、脉搏为必检项),体检以本次比赛前90日内方能有效,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四)参赛单位须征得参赛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监护人签署参赛同意书。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青岛市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并获得参赛证。
(六)赛前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比赛期间,只受理关于运动员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
(七)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代表队该组别参赛项目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具备青岛市正式户籍或正式学籍,但已经代表外省市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的,须先代表青岛市参加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和代表山东参加全国注册(全国注册相关规定按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否则不得参赛。
(九)其他事项根据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九、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队医各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个项目限报2条艇。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须向单项竞赛委员会提交学籍证明、有效期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体检合格证明、免责声明书、家长同意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三)运动员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及《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激流回旋项目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件或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赛。
(四)凡报名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以书面形式上报单项竞赛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弃权。
(五)本次将对参赛队员进行游泳测试,测试距离100米,测试要求5分钟以内完成,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六)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合适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竞赛办法
(一)采取一次性决赛,以划行时间少者决定名次,以此类推。
(二)参赛人员比赛时必须穿救生衣,否则不得参赛。
十一、录取名次、计牌和计分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名次的只颁发证书。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报名不足2个单位的大项和2条艇(不含)的小项取消该比赛,2条艇或不足8条艇的比赛,减一录取。
(三)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各参赛单位按参赛各组别计分总和累积计算,前3名颁发牌匾。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按3:1的比例推荐,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按10:1的比例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牌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运动队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于7月10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报名表PDF扫描件发送到项目承办单位邮箱:924746463@qq.com,逾期报名一律按弃权论。报名表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参赛项目和变动参赛运动员姓名。
2.各代表队比赛当天到赛区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二)裁判员报到
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具体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联系人:付月鸿,联系电话:13070892359
十三、比赛服装与器材
(一)本次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皮艇所用器械为休闲皮艇,划艇使用桨板比赛。
(二)本次比赛要求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统一运动服装,否则不予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赛,救生衣由大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可自备救生衣,但须符合国际皮划艇联合会现行《激流回旋竞赛规则》中关于救生衣的规定标准,并在赛前经大会器材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运动队赛前须接受赛风赛纪相关教育,并由代表队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二)对比赛中违反体育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除按规则给予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全市通报等处罚。
(三)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裁判员判罚等赛风赛纪方面有异议的,由参赛运动队领队或教练员提出申诉,申诉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由申诉2次被驳回后,不再予以受理。
十五、反兴奋剂规定及处罚
各参赛代表队,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并自愿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如有违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罚。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按照大会相关规定安排食宿(不住宿的代表队只安排午餐),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超编人员等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二)本次比赛根据需要支付与比赛相关的其它费用,按照竞委会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
2.激流回旋比赛报名证件照.docx
1.激流回旋比赛报名表.docx
3.激流回旋比赛免责声明书.docx
5.激流回旋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4.激流回旋比赛家长同意书.docx